wuxg9998 发表于 2016-3-19 14:33

山水文化何以成妖

山水文化(19.96 +0.81%,买入)无疑是最近市场上的一只“妖股”。在1月29日到2月17日的9个交易日里,尽管A股市场大盘走势维艰,但山水文化的股价却如坐上火箭一般地实现了翻番走势。  股票成“妖”的背后必有蹊跷,山水文化也不例外。在山水文化股价暴涨的背后,是6位自然人股东的集中交易,净买入金额巨大。截止2月18日,钟安升、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钟梓涛6位自然人的持股共计达到22.34%,如果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话,持股比例已超过目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其中钟安升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已达到5.45%,构成举牌。  为此,6位自然人的持股情况遭到上交所的接连追问。刚开始,面对上交所的监管函,钟安升明确表示,在此次购入山水文化过程中并无一致行动人,且不存在前6个月内以其他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最后,在上交所提供的确凿证据面前,钟安升不得不承认与郑俊杰有关系,同时经自查,按审慎原则,侯武宏与连妙琳构成一致行动人,同样,连妙纯与连妙琳也构成一致行动人。为此,钟安升、连妙琳、连妙纯、侯武宏、郑俊杰5位股东于3月4日分别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证监会分别决定对上述5人开展调查询问。  应该说,在这起追查山水文化神秘举牌人事件中,上交所的穷追猛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不是上交所的一查到底,面对钟安升之前的声辩,或许几位自然人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身份就会被隐瞒。这样,山水文化大股东或许变更了,市场都不知晓。因此,钟安升等几位自然人股东在信息披露上的违规是明显的,其情节也是恶劣的,影响也十分严重。证监会因此介入调查,实属必要。  但能调查出怎样一个结果出来,却是市场非常关心的事情。笔者丝毫不怀疑证监会将会对5位自然人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作出实事求是的判断。笔者关心的是,证监会对5位自然人股东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下能作出怎样的处罚,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上交所的穷追不舍,加上证监会的介入调查,最终又只是“皮鞭轻轻落下”,那么这种监管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而监管的结果对当事人及后来者都不会有震慑作用。  遗憾的是,这样的假设很有可能就是最后的真实结果。因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对于钟安升等5位自然人股东的处罚又极有可能是60万元封顶了。对于5位自然人股东来说,这样的处罚最多只能算是挠痒痒吧?  因此,山水文化举牌人事件是对目前A股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一次严厉的拷问。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强调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包括近年来一直备战的注册制也是强调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但面对60万元封顶的处罚,这又如何能保证上市公司以及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呢?在这样的处罚力度面前,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这大概又是在开“国际玩笑”吧?  因此,面对山水文化举牌人事件的发生,人们不能不赞叹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对股市话题表述的正确性。对于目前的A股市场来说,没有比尽快修改并完善《证券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更重要的事情了。否则,即便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捉放曹”而已,这对监管本身也是一种讽刺。

竹心 发表于 2016-3-19 15:13

山水文化举牌人事件是对目前A股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一次严厉的拷问。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强调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包括近年来一直备战的注册制也是强调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但面对60万元封顶的处罚,这又如何能保证上市公司以及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呢?在这样的处罚力度面前,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这大概又是在开“国际玩笑”吧?

阿李伯 发表于 2016-3-19 16:55

山水文化何以成妖

哼哼哼哼2008 发表于 2016-3-19 17:59

谢谢楼主分享

p600230 发表于 2016-3-19 18:04

   谢谢楼主分享

eshang 发表于 2016-3-19 18:05

感谢分享!

向晴天 发表于 2016-3-19 19:23

:handshake

yzga 发表于 2016-3-19 20:13

满足”十全十美“条件后,股价必定大涨

三亚雪 发表于 2016-3-19 22:33


谢谢楼主分享!

xixihaha111 发表于 2016-3-20 11:37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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