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kok 发表于 2016-4-14 10:32

业内人士预计,办法正式发布后,证券公司或掀起新一轮价格战

业内人士预计,办法正式发布后,证券公司或掀起新一轮价格战  办法要求券商建立分支机构管理制度,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办法还指出,证券公司应对分支机构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明确授权分支机构的具体业务范围,确保分支机构与业务范围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相匹配。除分公司以外,证券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  上海证券经纪业务总经理郭燕玲表示,此前分公司从事全牌照业务并无法律依据,办法出台后有助于明确券商分支机构的权责,让券商可以依据法规规范展业。

159357159357 发表于 2016-4-14 11:16

谢谢楼主分享

理智投资师2016 发表于 2016-4-14 19:03

谢谢楼主分享

带刀侍卫 发表于 2017-10-1 07:04

感谢楼主分享!辛苦了!

王者之道 发表于 2019-2-13 21:13

感谢分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业内人士预计,办法正式发布后,证券公司或掀起新一轮价格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