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
发表于 2010-6-27 12:03
先积攒点学分再看老师的帖子吧!
daliu
发表于 2010-6-27 12:06
回复 1# 黑马王子
谢谢老师!!!!
宁子
发表于 2010-6-27 12:14
等够学分后再来听啦
追随达芬奇
发表于 2010-6-27 12:15
学习了老师...
大懒人
发表于 2010-6-27 12:19
谢谢老师,值得好好学习
对了错了
发表于 2010-6-27 12:24
谢谢王子的分析讲解,学习了
快乐神仙
发表于 2010-6-27 12:27
取法乎上,得乎其中
艰苦奋斗
发表于 2010-6-27 12:32
谢谢老师,值得好好学习
七彩雪域
发表于 2010-6-27 12:34
回复 1# 黑马王子
学习,学习,再学习。
红夕
发表于 2010-6-27 12:34
其实巴菲特是个生意人。呵呵
阿豆
发表于 2010-6-27 12:38
有幸读到这篇文章,就像在经济战场上读了老三篇。不是吗?但最好不要仅“三附万岁”而应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出不了上策,出个中下策也是好的。我的想法是:如某股的倍量后三天如没有跌破该倍量当日最低价,那么第四弟五天跌破最低价倒是买入好时机。当然这个好时机最好是弟二弟三个接力倍量柱后的跌破。一一一包险( ⊙ o ⊙ )啊!一个臭皮匠吧。
杨志
发表于 2010-6-27 12:40
:handshake
小散
发表于 2010-6-27 12:42
支持王子老师。
野鹤闲云
发表于 2010-6-27 12:43
“低量蕴回升,倍量就飞腾”是其一;
“接力黄金线,一步一重天”是其二;
“长阴压短柱,攻势猛如虎”是其三;
“咬住平衡线,大阳在眼前”是其四。
看量
发表于 2010-6-27 12:49
谢谢老师,值得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