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离去 发表于 2017-4-1 10:07

【字在生活】从“工具”的角度去看山东辱母杀人案

工具到底几个意思?工具一词在网上搜索可以发现。
       1.是人在生产过程中用来加工制造产品的器具。
       2.则是喻用以达到目的的事物。
       3.则是专指喻专门秉承他人意志办事有如工具的人。今天,就来说说工具一词到底几个意思。http://www.dreamtowns.net/data/user/images/201703/311725291nc0.jpg
       最近有媒体报道,在宋江李逵的故乡,有十几条汉子(这类人古称“泼皮”)受高利贷集团的委派,对一对负债母子非法拘禁,凌辱备至。儿子忍无可忍,奋起反抗,致四人受伤,其中一人不治身亡。当地的法院认为儿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将他判了无期。法律文书解释说:法律文书解释说,这对母子虽然当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还遭到对方的谩骂和侮辱,但是人家并没有使用工具啊,所以就不存在防卫,就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因此不可按照正当防卫去量刑。
       我由此对“工具”一词的内涵产生了疑惑。按照咱们一般的认识,这个“工具”应指刀枪等凶器,或许还包括电棍、手铐、绳索之类。那么问题来了,胶带算不算?砖头算不算?再如其中一人脱掉儿子的鞋,去捂母亲的嘴,这要算使用“工具”了吧?不说其挑衅性及侮辱性,一只鞋若使用“得法”,照样可以令人窒息,致人死命!
       即使这十几个人真的赤手空拳,那么巴掌拳头就不是伤人“工具”吗?《水浒》中的鲁提辖对阵镇关西,便是三拳毙命,伤害程度赛过三刀!而人的足尖、膝盖、手肘、头颅,无不可以当作伤人工具,又何须另外寻觅?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一则令人啼笑皆非的历史小故事。——刘备这个人在传统戏剧小说中是个宅心仁厚的明君形象。然而历史上的刘备跟曹操有一拼,同样有着专横暴戾的一面。即如《三国演义》中张飞鞭打督邮的故事,便出自刘备鞭打督邮的史实,被小说家嫁接到张三爷身上而已。
       刘备对百姓也没那么仁慈。试举一例:蜀中因天旱而颁布禁酒令,不但饮酒者造酒者要受严惩,连家中搜出酿酒工具的,也要按造酒罪惩处。刘备的谋士简雍想要劝谏,又不便直说。适值与刘备同游,见有男女从路上走过。简雍指着说:这些人要犯奸淫罪,快把他们抓起来!刘备问:你如何知道?简雍答道:“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他们有奸淫的工具,跟藏有酿酒工具、企图酿酒者等同)刘备听了,也觉得可笑,于是传令放了家藏酿具者。
       看来古人已有将人体器官视为“作案工具”的说法,虽出之玩笑,倒也是事实。——而在近日此案中,歹徒的下流卑鄙,令人发指,有难以形诸笔墨者。歹徒中最猖獗者(也是最终毙命的那个),竟无耻到当众露阴,抵近侵犯女性!简雍所谓的奸淫之“具”,此刻已经亮出,犯罪已是进行时,堂上诸公无视于此,还要到哪里去寻“工具”?此刻还不算情势危急、还不适用“正当防卫”,更待何时?
       判决书使用“工具”一词,据我推测,应是对古代法律的沿袭。古代法律粗疏简单,判别伤害罪性质,往往以“执杖”与“不执杖”区分性质的严重与否。“杖”即棍棒刀枪之类,在今人文牍中,则以“工具”代之。
       其实天下犯罪形式千差万别,法律条文再细密,也难以全部涵括。全凭判案者审时度势,据理酌情,在法律框架下,以彰显公平正义为目的灵活运用。在眼下的案例中,十几名心怀恶意的汉子对母子二人横加拘禁、肆意挞辱,本身已形成危堕之势;何况出警者轻描淡写,来而复去,更助长了歹人的气焰,徒增受困者的绝望感。在此情况下,反抗者做困兽之斗,几乎成了唯一选择。
       当然,说了半天,都是些老百姓的饭后“侃山”,丝毫不能动摇审判结果。不过刚刚听说,被判无期的年轻人已提出上诉,而上级司法部门也准备展开复查。又据说高利贷集团的头目及爪牙已纷纷落网,这些消息都令人鼓舞。
       但也有担心:据说高利贷集团以月息十分放债,又以月息二三分揽储,储户中甚至包括一些当地的公务员,这又让人有点不放心。因为月息二三分相当于年息二三十乃至更多,厚利动人,是否会辗转影响到判决的公正?这些都需要近一步深入调查,吃瓜群众等着一个交代。


龙出海 发表于 2017-5-1 11:41


谢谢楼主分享

追寻 发表于 2020-3-29 08:52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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