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归宗 发表于 2020-11-14 12:37

勾践7

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哺(有的哺为“饣”偏旁)也,无不歠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万法归宗 发表于 2020-11-14 13:40

好好学习。。。。。。。。。。。。。。。。。。。。。。。。。。。。。。。

limin 发表于 2020-11-14 13:54

谢谢分享。

stockgod88 发表于 2020-11-14 18:05

谢谢楼主分享

limin 发表于 2020-11-15 07:45

谢谢分享。

打酒不带壶 发表于 2020-11-15 19:41

谢谢分享哟

王运成 发表于 2020-11-17 15:21

感谢你的分享。

烟雨江南2021 发表于 2021-8-29 13:06

感谢楼主分享!!!:)

jy666666 发表于 2022-2-19 10:54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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