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归宗 发表于 2021-1-10 08:03

修身344

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虽曰我得之,失之矣。

万法归宗 发表于 2021-1-10 09:00

好好学习。。。。。。。。。。。。。。。。。。。。。。

limin 发表于 2021-1-10 13:03

谢谢分享。

无翼蝙蝠 发表于 2021-1-13 08:19

感谢楼主分享

烟雨江南2021 发表于 2021-8-2 05:33

感谢楼主分享!!!:)

jy666666 发表于 2022-2-9 20:41


感谢楼主分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修身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