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首日不设涨跌幅、次日起±30%!北交所制度框架有何亮点
证监会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立足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对市场定位总体上市、交易、转板、退市等基础制度,形成一套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制度安排。以下为财联社整理的发布会要点: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不设涨跌幅限制 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杨喆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为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试点注册发行注册制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一是构建包容精准的上市制度,新增上市公司为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试点注册发行注册制,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落实中介责任;二是实行灵活多元的融资制度,采取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形成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融资工具,坚持市场化导向定价,对发行价格、规模不做行政干预;三是建立宽严适度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高北交所公司质量,延续精选层市场特色,在股权制度、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授权北交所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各项制度的精准性;四是明确公司制的监管安排,北交所实行公司制,建立股东会、监事会等。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周贵华表示,证监会坚持金融供给侧改革,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升了精选层的法律定位和功能。一是打造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专业化平台;二是探索具有差异化、特色的制度安排;三是探索形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促进科技创新和创新资本融合。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徐明: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徐明9月3日表示,不同于会员制的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的创新层和基础层,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行,根据规定,制定的章程和上市公司等,将报送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未来将不断优化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提升透明高效廉洁的治理文化。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突出市场特色,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一是市场功能方面,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二是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交所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三是在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会与沪深交易所有差异。精选层已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新三板市场已形成了三个市场层次,北交所设立后,精选层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后续北交所上市公司由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产生。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依然是全国性证券场所,基础层、创新层公司仍然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后续北交所将不断提升制度安排,完善市场服务功能。 谢谢楼主分享谢谢楼主分享 :):):):):):) :):):):):):) 谢谢楼主的分享! :):):):):):) 谢谢您的分享!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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