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ly 发表于 2023-12-11 21:14

工信部等三部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

12月11日讯,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其中提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免税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Ferly 发表于 2023-12-11 21:16

工信部等三部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

ratsg 发表于 2023-12-11 22:20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王运成 发表于 2023-12-12 15:30

感谢提供信息分享。

zjq613 发表于 2023-12-12 17:36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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