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ly 发表于 2024-1-9 11:57

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1月9日讯,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加强与金门、马祖地区贸易往来,调整优化对台小额贸易相关监管措施,研究实施对台小额贸易企业备案管理,促进福建对台小额贸易规范健康发展。支持福建以两岸(厦泉金)合作发展区、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为试点,指导省内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政策。








Ferly 发表于 2024-1-9 12:01

四部门: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ratsg 发表于 2024-1-9 20:13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王运成 发表于 2024-1-10 11:07

感谢提供信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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