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_1741 发表于 2024-3-18 15:19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其中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双方达不成协议,影响可再生能源电力正常消纳的,电力监管机构应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电力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安逸安逸 发表于 2024-3-18 16:18

谢谢您的分享!

橘子洲头吹玉笛 发表于 2024-3-18 17:5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