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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衫小
发表于 2024-7-2 21:00
佛山:已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财联社7月2日电,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挂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王运成
发表于 2024-7-3 13:51
感谢提供信息分享。
觉醒之老街旧巷
发表于 2024-7-3 16:36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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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已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