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建言42条之三
三十三、严格上市公司退市惩戒上市公司若因经营不善退市,其壳价值和剩余价值优先偿还除经营股东之外的投资人。若因财务造假、骗走资金等违法行为退市,则按《刑法》入刑,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追究经营者自然人的无限责任。责任人赔偿额不低于违法造成股民损失的额度。二级市场个人投资者清偿次序优先于其它机构投资人。
三十四、原始股东减持规则
取消现在按时间限制的减持,改为按照责任、股价限制减持。即在累计分红额未超过融资额的100%、或股票市价未达到发行价的200%之前,大股东和员工股东(含辞职员工)不得减持股份。若市价跌破发行价的200%,则立刻停止减持;在公司累计分红未达到融资额的50%、或市价未达发行价的130%之前,大股东、员工股东之外的其他一级市场股东不得减持。若股价跌破发行价的130%,则立刻停止减持。减持必须在二级市场上分步实施,单笔减持数量不得高于流通股总量的0.01%。
第六部分 统一交易规则 遏制金融投机套利
三十五、所有交易市场准入门槛统一
取消目前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等高低不一的入市资金门槛、经验门槛,以及所谓风险承受力门槛,所有投资者,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只要是合法民事主体,都可以按统一标准进入各市场交易。
三十六、所有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统一
所有股票市场的涨跌幅均统一,IPO上市首日统一为20%,日常为10%;日常股票交易频次,散户实行T+1,机构实行T+3。即禁止日内反复套利交易,瓦解量化交易基础。限制机构利用资金、内幕信息等优势算计散户,由此迫使机构把专业实力用到发现上市公司潜在价值、监督经营者诚信合规、帮助其更好发展上。
三十七、消除做空优势地位
取消股指期货、期权、融券和转融通等做空工具,彻底根除量化交易基础。同时严禁国家法定交易市场以外的有组织的对赌、做空类交易,一旦发现,将其没收国库,并吊销组织者的相关牌照。
三十八、取消日常开盘、收盘的集合竞价机制
集合竞价有利于大额投机资本操控股价,跳空高(低)开,严重干扰市场正常对价交易。因此,取消日常开盘、收盘的集合竞价,第二天开盘价即为头一天的收盘价。
三十九、交易规则内置到每个账户
以IT技术将股市制度和交易规则统一标准化,并内置到每个交易账户中。比如做市商持有股价上涨到30%,或者股东减持触及红线,则交易系统自动冻结该账户的这类交易。不允许出现“违规减持”等现象。
第七部分 对于券商、基金、会计师、律师等机构的管理
四十、公募基金与私募规则统一
基金要靠赚钱能力和责任信用来获得基民的信任和追捧,不能靠政策喂养,吃偏食搞特权。因此,将管理费+托管费等固定收费由现行约1.5%降低到最高0.5%。推出新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必须自己先出资5%,具体管理人要资1%,作为优先风险金。当基金亏损,最优先赔具体管理人的钱,其次赔机构管理者自出资金。作为对于具体管理人和管理机构优先承担风险的补偿,盈利部分实行台阶式分红,收益越高,具体管理人和管理机构分红比例越高。
四十一、基金投资者有权质疑并起诉基金“老鼠仓”
如果基金出现了非正常高价打新的行为,并造成基金亏损,基金投资者有权质疑,并发起集体诉讼,基金公司必须自我举证无违法违规行为,若无法自证清白,即为有罪。
四十二、规范监督券商、会计师、律师等服务机构行为
除IPO首发做市商的特殊情况外,服务机构不得直接、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等,一旦发现,即中止IPO上市,给与相关机构处于最低暂停半年行业资格、最高吊销行业资格的行政处罚。并按预谋成功获利的100%-300%给予罚款。
2024年6月
蓝田会议专家组成员:
刘纪鹏
知名证券专家 曾任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
卢麒元
知名学者 香港沃德国际资产管理顾问公司董事局主席
钮文新
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首席评论员兼首席研究员
张庭宾
中华元智库创办人 曾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
丛亚平
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高级记者
万由山
银行证券业资深人士
蓝田建言42条之三 感谢提供信息分享。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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