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预定利率进入2时代#,还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保险业预定利率进入2时代#,还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影响几何】靴子终落地,金融监管总局重磅政策一日两连发。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同时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平稳有序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切换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来看,备受关注的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将迎来重要调整,其中,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利率高于上述上限的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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