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鸟
发表于 2011-3-27 18:03
剽窃别人的东西还注册?过分!揪出来批斗
来福
发表于 2011-3-27 18:04
王子的心胸宽广!所以炒股才能到达那么高的境界!象王子学习!
雅璇
发表于 2011-3-27 18:04
回复 1# 黑马王子
付诸法律
灵秀
发表于 2011-3-27 18:05
王子老师很大度,抢注商标的人不觉得自己汗颜吗!
守护进行时
发表于 2011-3-27 18:06
用鲁迅先生的话讲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征”,真是国人的悲哀啊
明月山间
发表于 2011-3-27 18:08
天道酬勤,为善是福!谢谢了!
神爱凡人
发表于 2011-3-27 18:08
支持楼主王子,这些人太下流了
淘米米
发表于 2011-3-27 18:11
向老师致敬!
股海明灯-乾月
发表于 2011-3-27 18:14
王子脑子里新词儿多的是,王子眼睛里看到的新事物总是层出不穷的,他们不可能把王子的著作全部注册成商标吧?也不可能把王子的脑子也注册商标吧?
触手可得
发表于 2011-3-27 18:15
永远支持王子老师。:victory:
股大赢
发表于 2011-3-27 18:15
掌握一个规侓,胜过注册十个商标!!!谢谢王子老师无私奉献精神!!!学习王子老师通过量柱,量线,量波的变化,研究涨停规侓!!!
难得胡涂
发表于 2011-3-27 18:16
掌握一个规律,胜过注册十个商标。向王子老师学习。
上海胖子
发表于 2011-3-27 18:19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谢谢楼主,为善是福!谢谢!
猪沙僧
发表于 2011-3-27 18:20
高尚的老师,令人敬佩。
雷公他爸
发表于 2011-3-27 18:21
回来补习: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