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兄弟
发表于 2012-8-11 01:59
《伏击涨停》板块栏目发帖注意事项
在本栏目发帖者,请按照以下要求发帖:
1、每日伏击个股不得超过3支(最多三支);
2、不得以当日已经涨停的个股作为伏击目标股而发帖伏击;
3、不得在开盘前参照“信息地雷”中的重大利好进行伏击(这种伏击完全无技术含量)。
凡是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要求的“伏击涨停”贴,即使在5日内出现涨停,而在《涨停申报》版块栏目发帖申报时,也将被视为无效申报,不予颁发勋章。
敬请各位战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伏击和发帖,谢谢大家配合!!!
呼瑶
发表于 2012-8-11 04:04
谢谢分享
黄大帅
发表于 2012-8-11 05:59
谢谢楼主分享:lol
易善缘
发表于 2012-8-11 06:13
论坛是学习的地方,应该有技术含量
梁栋梁
发表于 2012-8-11 06:34
谢谢
玉帝
发表于 2012-8-11 06:39
是为了练兵不是为了勋章
泰格尔防雷
发表于 2012-8-11 07:03
早就应该这样规定了。不然都是水分
温柔的阳光
发表于 2012-8-11 07:20
知道了,谢了
独孤无羁
发表于 2012-8-11 07:38
向高手学习
等候下个晴天
发表于 2012-8-11 07:45
赞同版主的做法:handshake
发发股海
发表于 2012-8-11 07:54
:lol:lol
发发股海
发表于 2012-8-11 07:54
;P;P
游世闲云
发表于 2012-8-11 08:02
必须标注伏击理由、根据!
股市游鱼
发表于 2012-8-11 08:06
应该是这样的,呵呵,支持!!!
自在沃龙
发表于 2012-8-11 08:10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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