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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与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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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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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业”的含义及种类
  “业”,是延续生命进程、推动生死轮转的直接动力。 “业”,是心中有意识、有目的的意欲及其引发的身、口、意的活动。业为生死之本,是命运的决策者。凡能招感对自他有益、受乐得福的果报者,为善业,反之,则为恶业。
  第二节 业因果报定律
  一、善恶业因必生同类果报
  据缘起法则,“此生则彼生”,因必生果,什么因必生什么果,不可能有因无果、有果无因。同类因必生同类果报,善业必生善报,恶业必生恶报,善恶杂造业必生善恶夹杂果报。这是像物理、生物等科学的定律一样的自然规律,不会因人们不认识它、不相信它而失效。
  善恶之得报,不难从人际关系中发现其例证,如《出矅经》载佛言:“害人得害,行怨得怨,骂人得骂,击人得击。” 《法句经》还将善恶果报比喻为车轮碾过处必然留下的辙迹,说明只要造业,便不可能逃脱果报的追逐,这铁的规律,对谁都一视同仁。
  一个人若既行善又作恶,则其善、恶各自生果报,不可能互相抵消,不可能用行善的方法消灭恶业之恶报,恶业再大,也不能消灭其所作善业的善报。
  二、自作自受,不由于他
  众生既然以自我为中心而造业,有一个造业的人格主体“俗我”,则其所造业的果报,按因果决定不杂乱等缘起义,只能由造业者自己或其五蕴的相续而生者承受果报,不可能由别个承受。而众生现在所承受的业报,必是自己以前乃至前生宿世的业力所感,都是自作自受。
  三、业因多类,果报五种
  有二因、三因、六因、十因等多种分类。二因:贪淫等多作则淫欲愈益增长,如渴饮咸水,愈饮愈渴,名“习因”或“同类因”;善恶业因能生来生后世的果报,名“报因”或“异熟因”。果报将生时,若有障碍之缘现前阻挡,便暂不得生。
  诸种业因出生的果报,多说有五种:1、现法果,指当前现世就可得实际受用的果报,如学习知识技术,从事工商农业等,现前便得果报利益。
  2、等流果,谓同类因果相续,有如同一河水相续而流,如抽烟会形成难以禁绝的烟瘾。3、异熟果,果报成熟于来生后世,使人流转五道六趣。
  佛经说人一日一夜有八万四千念,每一念都可以牵引出一生乃至多生的异熟果。出生五道异熟果的业因颇为复杂,有的业,一个便能招致一期乃至多期生死,有的生死身由一业所生,有的则由多业所生。
  4、增上果,指主体的业行对其生存环境发生的作用。佛学认为众生的生存环境,包括地域、时代、气候、特产、人缘等条件,都是众生业力所感,为业报的一部分。地理气候物产等自然环境,是众生身心之“正报”所依赖的生存条件,称为“依报”,即增上果,若行善,会感招好的生存环境,生于富强文明之邦;作恶业,会招致不好的生存环境。
  5、与他增上果,指一众生所作的业对他的亲属、他周围的人乃至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如常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犯罪,则全家人脸上无光。
  众生,尤人,是社会性的存在,生活于众人、社会、自然界乃至动物界的缘起关系中,互相关联,一人所造业的果报,可波及于他的生活环境(社会、自然界),而众人共同造的业(共业),则感得众人共同依止享用的或好或坏的生存环境。按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贫富强弱、先进落后、文明程度、社会秩序、社会心理氛围、生存环境等,乃这个社会群体所共造业的果报,由社会群体“自作自受”。
  四、果依众缘,报通三世
  业因虽然必定生果,但因仅为缘起果报诸缘中最重要的一种,尚须待必要的一切条件齐备,才能生出果报。具伦理、社会性的业因出生果报,须依造业主体和业所作用的对象之间的因缘际遇等而决定,有一条件不具备,便不得生果。众生所造业的果报,也未必都能现前或今生现世便能见到,也许要经历长时,或到来生乃至极久远的后世才能成熟。业力果报,需要从整个生死轮回的长过程去观察,不能仅局限于眼前和今生。
  五、业由心生,回转有道
  以上四条规律,只是就业力因果的自然规律而言,说因必有果,业必有报。但人若知佛法,掌握了业力因果律,了彻业由心造,可由心转的本质,再加上殊胜增上缘等“方便”,便可以利用因果律,便可以转移、消除宿世所造恶业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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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因必有果,业必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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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推动生死轮转的直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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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因必有果,业必有报。但人若知佛法,掌握了业力因果律,了彻业由心造,可由心转的本质,再加上殊胜增上缘等“方便”,便可以利用因果律,便可以转移、消除宿世所造恶业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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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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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子老师教我们的,不看消息,不看指标,一柱一线看盘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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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人得害,行怨得怨,骂人得骂,击人得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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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若知佛法,掌握了业力因果律,了彻业由心造,可由心转的本质,再加上殊胜增上缘等“方便”,便可以利用因果律,便可以转移、消除宿世所造恶业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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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2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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