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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投资部老总涉23亿老鼠仓 境外潜逃后被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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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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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证监会通告,年仅35岁的某证券公司原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张某,因一起累计交易额23亿、获利上千万元的违法交易股票的老鼠仓案件,出境在逃后被劝回。

“2015证监法网行动”的第一批交办案件中,有一起违法交易股票累计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的老鼠仓案件,其中当事人为年仅35岁的某证券公司原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张某。

累计获利上千万元

证监会调查初步认定,张某负责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管理工作,在其任职期间,是该部门唯一有投资决策和指令下达权限的投资经理。张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不但完全知悉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交易的标的股票、时点和数量,而且在投资权限内有完全的控制权,其伙同妻子黄某控制并使用“宋某明”、“文某”、“宋某成”账户通过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稍早于、同步或稍晚于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相关股票,违法交易股票累计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本案中老鼠仓行为涉及券商自营部门和资管部门,不同与以往的基金公司老鼠仓,具有相对隐蔽性。证监会因地制宜,针对个案特点设计取证计划,突破常规的“先外后内”的取证方式,采用“由内而外”的策略,先对机构突击行动,给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进场后一个小时就锁定涉嫌人员。在获悉张某已离职的情况后,调查组立即兵分几路,赶赴其新任职机构与住所地址,启动调查三小时即找到张某本人,劝说张某配合调查。调查组经过8小时连续奋战,取得了本案的关键证据。

出境在逃后被劝回

在实现重大突破后,调查组同步多点,迅速推进,在三周时间内调取分析证券账户11个、银行账户69个,比对分析股票500余只,累计出差40人次,取证5家次、26人次,向外部单位协查11家次。

经查,张某,男,35岁,硕士学历,历任巨田基金研究员、融通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3月28日至2014年2月18日任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2月19日起任深圳市创海富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5年4月27日被调查期间离职。

据了解,为防止嫌疑人潜逃境外,调查组第二日向证监会稽查局申请对本案的涉案嫌疑人张某及其配偶采取了边控措施。张某抵触情绪严重,与调查组接触后的第二日即出逃境外。调查组在多方联系、反复劝说张某及配偶配合调查的基础上,立即通过人民银行、房产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商业银行等多种渠道摸排嫌疑人资产,申请冻结涉案财产,防止其转移资产,为后期的侦查、处理打下基础。

出境在逃的张某后与调查人员越洋通话数小时,最终被劝说回国配合调查,在2015年9月,张某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取保候审。目前,公安机关正对该案进行移送起诉。

证监会对老鼠仓零容忍

证监会相关人士认为,本案的老鼠仓涉及证券公司自营部投资经理利用自营账户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相较于基金经理,证券公司自营部门的投资经理不需要报备及公告,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发现。同时,相较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对自营和资管等投资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管控不够全面系统,也为老鼠仓埋下了隐患。

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的成功查处拓展了证监会打击老鼠仓的深度和广度,体现了证监会对老鼠仓“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敢于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分子给予了深刻的警示。


发表于 2016-2-4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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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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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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