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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霄:营改增是重大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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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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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各方关注的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细则正式出台。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针对营改增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以及如何看待营改增,李大霄对东方财富网表示,营改增对于市场而言应该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他表示,“它能够有效地推动税收方面的改革,会对市场的发展起到正面作用。”
       营改增细则显示,增值税税率为6%,其中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房地产行业方面,细则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京沪广深之外的地区。
  对北上广深四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发表于 2016-3-25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的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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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的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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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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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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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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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作品又出来了,辛苦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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