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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方发力 三医联动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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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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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近日印发的《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三医联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整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实现维护人民健康、推动医疗卫生事业进步、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共同目标。
  所谓三医联动,就是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通俗地说,即是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自2009年3月发布实施《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医改内容,在“新医改”实施7年来的大背景下,三医联动已经有了新的内涵。

     诸如用改革的办法在破除以药养医、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发展社会办医、开展分级诊疗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在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用药负担上取得更大成效,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等目标能否达成,都与三医联动有着深刻的关联。

  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对三医联动呼吁已久,而论及三医联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不得不提。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三医联动正式出现破冰迹象,在随后的《关于落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中,更是针对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从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加快培养全科及儿科医生等方面作出任务部署,并分工至30个部委办局等具体部门。

  医改问题在我国向来是一项繁杂的系统性改革,这一点从有关文件对所涉部门分工的繁复程度即可见一二。而在30个部委办局等具体分工部门中,作为医保支付方的人社部如何动作显然高度吸睛。毕竟,医保方面的改革在整个医改中的重要作用无可替代。

  《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统筹;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要加大医保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机制。

  《意见》同时要求,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要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强医疗全行业管理和医疗质量监管,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要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机制。要加强联动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笔者以为,《意见》一系列对医保自身改革的“探索”和与相关改革的“配合”表述,几乎极尽可能地阐释了医保支付方的“基础性作用”何在。而只有医保方真正发挥起连接院方与医药方面的桥梁作用,本着切实缓解就医难的原则,着眼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宗旨,才能让三医真正联动。至此,三医联动改革才能真正摆脱口号,走上实际推动和落实的轨道。


发表于 2016-7-9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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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医药股比较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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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方发力 三医联动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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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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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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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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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2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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