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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某医院药房医生杨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她因请病假,结果收到了一张月薪资显示为负数的薪酬单,而医院此前回应因其当月工资不够扣除保险。 医生薪酬扣除各类保险为负数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药房工作,由于生病,今年5月她向单位申请了病假。然而近期当她收到5月份的薪酬单时,发现其当月薪资上显示的数额为负数。 杨女士提供给记者她今年5月份的薪酬单,显示其该月的薪资总额为人民币4390.84元,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工资、临补等项,应扣项目合计为人民币4799.67元,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失业险、医疗险、停车费、会费等。两项加减,最后其当月薪资在0元以下,为人民币-408.83元。 而杨女士在今年4月份,同样因请病假,收到一张1145.33元的薪酬单。从薪酬单上可以见到,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保险等项目在内,与5月份同样,扣除了4799.67元,但在薪资总额中多出一项1155元的季度绩效,如果没有这一份绩效,其当月薪资依然为负。 医院回应有其内部支付规定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对负数薪酬单感到不解,她说,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720元,而她的工资不仅低于最低工资,而且还是负数。 而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种情况不叫“负工资”,而是因为杨女士的工资由于保险不够扣,才出现了这种情况。其人事科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每个医院都有自己内部的工资支付规定,其单位有自己的工资支付办法。 医生已收1600元汇款并非补发工资 记者从杨女士处得知,昨日上午,她收到一笔来自医院的1600元汇款,但是并不太清楚这笔钱到底是因何而来。记者联系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被告知1600元并非补发其5月份的工资。 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针对杨女士“负工资”的现象,医院已进行了相关调整。医院人事处咨询了相关单位及北京市人社局,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7月25日,医院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将职工病假期间的实发收入,调整为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一调整于2016年8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