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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漫长等待之后,售电侧市场迎来新的变局。 11月30日,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内的六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其中“意见”明确界定了售电公司的主体,包括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独立的售电公司。这意味着继发电侧放开后,售电侧也将出现新的机遇。 “电网企业拥有过去积累的客户,也有完善的变输配电线路资源与技术,这些将成为他们介入售电侧的一大优势。”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相较之下,大型发电集团与民营企业的介入将对国家电网形成冲击,但冲击力度的大小,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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