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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交易所对于房企发债的最新窗口指导意见是“有条件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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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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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交易所对于房企发债的最新窗口指导意见是“有条件放开”。最新的要求是,不满足现有发债申报要求的房地产企业,若其他某一非房地产业务板块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30%的,也可以申报发债,但募资用途只能用于非房地产业务,并进行专户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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