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投资者保护适当性管理制度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出台弥补了资本市场各个投资领域,投资者适当性基础性制度的短板,为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与现有制度共同形成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有分工又相互衔接的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适当性匹配,即“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对于“合适的投资者”和“合适的产品”,其在股票、基金、期货行业采取了大类划分,将普通投资者划分为C1—C5五个等级,将行业产品或服务按风险等级分为R1—R5五个等级。此分类方法层级清晰,基本不改变原有交易习惯和作业模式,市场认可程度高。评估问卷题目和分值设置赋予了经营机构一定的自主权,使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成为可能。在此分类基础上,期货经营机构根据匹配要求向投资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真正做到了“买者自负,卖者有责。” 除此之外,在投资者权益保护领域,有一个机构在为投资者行权提供便利,那就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该中心已于近期完成了第四起证券支持诉讼的索赔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高鸣、原董事会秘书曹丰,索赔金额合计22.76万元,余下的12名投资者共计索赔164.22万元,投服中心将分期分批及时向上海二中院起诉。 这是与投资者切身相关,牵扯到“真金白银”的保护措施,作为证监会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投服中心已完成对沪深两市3003家上市公司(停牌公司除外)股票的全面持股。 据悉,目前投服中心持有上述公司各1手(100股)A股股票,并将陆续买入后续上市及复牌的公司股票。该中心主要职责是通过持股行权、纠纷调解、证券支持诉讼、投资者教育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投服中心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权工作制度和流程,以积极股东、合格股东、示范股东身份围绕市场热点难点及重大问题开展行权。 可以预见,投资者保护的各项举措将趋于完善,制度建设会更加贴合市场实际。相关人士透露,未来将会开展投资者赔偿救济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包括国家补偿、行政补偿、民事赔偿等多层次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