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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完善私募合格投资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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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0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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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erly 于 2023-12-10 02:35 编辑

12月8日讯,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到,完善私募合格投资者标准。一是细化合格投资者标准,明确穿透核查的基本要求。二是设定差异化合格投资者门槛。维持原《私募办法》对于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缴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并对投向未托管、代销、投向不动产、单一标的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实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投向单一投资标的的自然人单笔实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证监会:完善私募合格投资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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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0 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处理好标准与创新的矛盾,只有创新才能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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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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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0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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