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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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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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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其中提到,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打造成本优势。




发表于 2024-4-3 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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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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