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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和语涛声

有专家认为:正部级以上官员不适用“官邸制”可采用“公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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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进干部住房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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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赶不上了,也没有条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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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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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看,学一学,探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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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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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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