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红叶 发表于 2017-9-21 17:35

国办发文要求展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国办发文要求展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要求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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