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明灯官网's Archiver
量学论坛
›
新人新帖
› 兰州新房销售实行“一价清” 水电气暖不得另收费
梧桐红叶
发表于 2017-11-1 18:06
兰州新房销售实行“一价清” 水电气暖不得另收费
【兰州新房销售实行“一价清” 水电气暖不得另收费】甘肃省兰州市近日发文,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及有关规定,对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价清”制度。(第一财经)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兰州新房销售实行“一价清” 水电气暖不得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