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财 发表于 2018-4-19 19:39

大宗新规

新规: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点着烟看寂寞 发表于 2018-4-20 14:14

点着烟看寂寞 发表于 2018-4-20 14:18

天涯数码 发表于 2018-7-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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