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查看: 210|回复: 1

五部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2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财联社7月2日电,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下称试点区域),对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实施保税,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按要求办理进口手续,以修理后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发表于 2024-7-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提供信息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股海明灯官网 ( 京ICP备18020431号 )

GMT+8, 2024-11-25 18:46 , Processed in 0.088997 second(s), Total 12, Slave 11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