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术之光
发表于 2011-3-27 21:17
我为老师高深的技术、人品折服
为那些剽窃老师作品的人,感到悲哀和恶心!
嘉视
发表于 2011-3-27 21:19
王子不是市侩商人,而是我们的股海明灯
苗苗团
发表于 2011-3-27 21:20
剽窃别人的东西还注册,太恶毒卑鄙了。
风从东来
发表于 2011-3-27 21:21
权当人家给咱做广告.
一线牵
发表于 2011-3-27 21:22
王子脑子里新词儿多的是,王子眼睛里看到的新事物总是层出不穷的,他们不可能把王子的著作全部注册成商标吧?也不可能把王子的脑子也注册商标吧?
没准他们把“黑马王子”也要注册成国家商标吧。;P
寒窗苦读
发表于 2011-3-27 21:22
一起学习,共同提高。
刘富荣
发表于 2011-3-27 21:22
剽窃别人的东西还注册,可耻
海沙
发表于 2011-3-27 21:23
心底无私天地宽!
jeascon
发表于 2011-3-27 21:23
我顶顶顶顶顶~~~~
法力无边
发表于 2011-3-27 21:23
没办法,中国的法律是注册在先,但我们可以共同使用它。
冰之蓝
发表于 2011-3-27 21:24
心底无私天地宽!
法力无边
发表于 2011-3-27 21:26
不知道它是注册在哪一个方面。
股市温度计
发表于 2011-3-27 21:27
掌握一个规律,胜过你注册十个商标
微尘在线
发表于 2011-3-27 21:27
黑马王子的书《量线捉涨停》第8讲明确指出:“‘峰谷线’是我们的独创名词,全球独一无二。”
《量线捉涨停》是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也是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黑马王子可以申诉。天道酬勤,为善是福!谢谢!
进行到底
发表于 2011-3-27 21:27
心底无私天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