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小刀
发表于 2015-7-2 12:48
xiexiefenxgiang !
蓝海小鱼
发表于 2015-7-2 12:50
谢谢分享了
紫竹小能
发表于 2015-7-2 12:51
谢谢楼主分享
18522567715
发表于 2015-7-2 13:02
谢谢分享,快乐炒股。
何溜溜
发表于 2015-7-2 13:07
是呀,非常时期{:soso_e179:}
活老子
发表于 2015-7-2 13:12
谢谢楼主分享
千头万绪
发表于 2015-7-2 13:20
少说话,多办事
redcob
发表于 2015-7-2 13:25
大家理解并配合。
qsyy216
发表于 2015-7-2 13:28
应允许有申诉的权利,因为如果自己的帐号被人盗用发的信息不是自己的本意,不应该追究帐号本人的责任,这就像有人拿了我的刀去杀人,不可能因为刀是我的就认定人是我杀的,再说了,现在论坛管理那么严,要升级本来就很难,如果一个高级别的号被盗用乱发信息而被处理,这样会打击当事人的积极性,希望管理人员给予考虑为谢。
原林幽声
发表于 2015-7-2 13:33
知道了,遵守。
zynlucky
发表于 2015-7-2 13:40
谢谢分享了
九九寻一
发表于 2015-7-2 14:11
这是在群里的部分交流截图。仅供参考。
伦敦金融城
发表于 2015-7-2 14:11
打呵呵 双手捂着嘴巴打呵呵 被施暴时也要捂着嘴巴打呵呵 切记 不然会禁言 不然会打黑名单
tinyu
发表于 2015-7-2 14:12
:):):):):)
sghzj
发表于 2015-7-2 14:19
谢谢楼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