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小刀 发表于 2015-7-2 12:48

xiexiefenxgiang !

蓝海小鱼 发表于 2015-7-2 12:50


谢谢分享了

紫竹小能 发表于 2015-7-2 12:51

谢谢楼主分享

18522567715 发表于 2015-7-2 13:02

谢谢分享,快乐炒股。

何溜溜 发表于 2015-7-2 13:07

是呀,非常时期{:soso_e179:}

活老子 发表于 2015-7-2 13:12

谢谢楼主分享

千头万绪 发表于 2015-7-2 13:20

少说话,多办事

redcob 发表于 2015-7-2 13:25

大家理解并配合。

qsyy216 发表于 2015-7-2 13:28

应允许有申诉的权利,因为如果自己的帐号被人盗用发的信息不是自己的本意,不应该追究帐号本人的责任,这就像有人拿了我的刀去杀人,不可能因为刀是我的就认定人是我杀的,再说了,现在论坛管理那么严,要升级本来就很难,如果一个高级别的号被盗用乱发信息而被处理,这样会打击当事人的积极性,希望管理人员给予考虑为谢。

原林幽声 发表于 2015-7-2 13:33

知道了,遵守。

zynlucky 发表于 2015-7-2 13:40

谢谢分享了

九九寻一 发表于 2015-7-2 14:11

这是在群里的部分交流截图。仅供参考。

伦敦金融城 发表于 2015-7-2 14:11

打呵呵 双手捂着嘴巴打呵呵 被施暴时也要捂着嘴巴打呵呵 切记 不然会禁言 不然会打黑名单

tinyu 发表于 2015-7-2 14:12

:):):):):)

sghzj 发表于 2015-7-2 14:19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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