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涨停 发表于 2015-7-25 18:55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抓住涨停 发表于 2015-7-28 12:37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抓住涨停 发表于 2015-7-30 22:51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雨中歌 发表于 2015-7-31 07:31

明白 必须滴

蓝月亮一 发表于 2015-8-9 14:38

{:soso_e163:}

蓝月亮一 发表于 2015-8-9 16:22

{:soso_e164:}

蓝月亮一 发表于 2015-8-9 16:50

{:soso_e163:}

蓝月亮一 发表于 2015-8-9 17:00

{:soso_e164:}

蓝月亮一 发表于 2015-8-9 17:11

{:soso_e182:}

蓝月亮一 发表于 2015-8-11 09:23

{:soso_e181:}

蓝月亮一 发表于 2015-8-11 09:36

{:soso_e179:}

chenmh 发表于 2015-8-12 09:03

明白!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yuxiaohong 发表于 2015-8-12 22:54

遵照明灯论坛管理处的要求,严格遵守

股海源泉 发表于 2015-8-18 22:28

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赵晓辉、许晟)上海证券交易所1日晚间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拟自8月1日起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其中沪深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率降低30%。  在“上交所发布”官方微博的答记者问中,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  其中,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  另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抓紧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学当益壮 发表于 2015-8-19 09:04

论坛首页为什么没有了?望尽快恢复!!!!!
页: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发帖的 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