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11月20日晚间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适应挂牌公司差异化和多元化需求,新三板将实施内部分层,现阶段暂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新三板还将发展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 《意见》称,暂不降低新三板投资者门槛、不推出竞价交易,但会预留空间。此外,全国股转系统将于11月24日发布分层方案。 民生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研究员乔志东分析称,本次新三板改革符合预期,分层推出有助于稳定的估值体系的形成,也同时为转板制度奠定了基础。 以下为报告全文: 1、【关于股转系统的定位问题?】 首次明确“坚持股转系统的独立地位”。在今年A股巨幅震荡的同时,三板成指、三板做市也连续下挫,仍表现出一定的关联性,新三板的独立市场地位需要逐步确立。同时,明确新三板市场并非是过渡场所,而是一个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独立市场,新三板市场活力将进一步激活。 2、【新三板融资功能将如何完善?】 新三板融资功能将进一步完善。首先,挂牌即定增将放开35人限制,实际上为转板提供了一条通道,即允许公开发行;储架发行也就是一次核准,多次发行,减少行政审批次数,提高融资效率,赋予挂牌公司更大的自主发行融资权利。 3、【新三板转板会有哪些玩法?】 新三板公司向创业板转板机制将突破现有“形式上转板”的窠臼,实现“实质的转板”。此前已经实现转板的12家公司只是“形式上的转板”,即在新三板摘牌,通过IPO,增量发行完成后到交易所上市;而“实质的转板”则是以挂牌存量股份直接向沪深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类似“介绍上市”。 据了解,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存在两种方式,一是创业板设立单独层次,专门接纳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此种方式实施的前提是降低财务指标等发行条件,即IPO方式;二是转板企业不通过发行,只通过交易所之间转板,即在新三板通过定增和交易,股权分散程度等指标达到了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实现转板。前者需要修改证券法为前置条件,而后者的前置条件为公开发行。 我们认为,放开顶层的挂牌企业发行股票35人的限制,也就是允许公开发行,这为第二种情形的转板提供了前置条件。如果新三板转板创业板政策在战略新兴板推出之前就落地,那么可以预见,创业板将分流一部分优质新三板公司。原先计划登陆战略新兴板的企业可能会考虑到创业板上市。 4、【分两层低于预期了吗?】 分层分两层,符合实际情况亦有发展空间。分层的宗旨是让挂牌公司形成阶梯状分布,并打通上下的流动性。我们认为,新三板的分层目标应该是三层,依次为竞价层——连续竞价的板块、创新层——以做市为主、基础层——交易最不活跃的。现行情况来看,先分层两层后,待时机成熟,在优选层中再分一层竞价交易的是比较可行的方案。 5、【不降低投资者门槛是利空?】 不降低投资者门槛,流动性就起不来的说法是谬论。新三板市场的换手率呈现两极分化的特点,目前新三板有2%的企业(也就是80多家)流动性要好于A股均值。可见决定股票流动性的根本在于标的本身,交易制度只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而不可能雪中送炭。 另一方面,现阶段新三板并不是适合于降低投资者门槛。若放任大批散户涌入新三板,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将成为新三板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从而牵绊了新三板市场化改革进程。因此坚持机构投资者为主,坚持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是新三板区别于A股的根本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