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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2月14日电(记者商意盈)日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根据债务人浙江登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申请,已经分别裁定受理上述公司的破产申请。记者14日从登峰破产处置工作小组获悉,目前处置程序已经启动,将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 据了解,进入破产程序的21家公司均为登封集团的关联企业。浙江登峰交通集团组建于1997年,以交通建设、公路投资起家,近年来,逐步扩展至以房地产建设为主,进行休闲度假、景观房产的综合开发。据介绍,登峰集团近年来进入经营困难期,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而申请破产,从前期的专业机构评审情况来看,企业破产涉及债务数十亿元,资不抵债达十多亿元。确切数据,管理人团队还在做进一步统计与评审。 据登峰破产处置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登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公路、桥梁、房地产开发、物业等行业。这次登峰集团破产虽然受到国内房地产市场疲软影响,但主要还是近几年来企业自身经营不善,扩张脚步快所致。 这位负责人说:“一方面企业在美浓小镇这个项目开发拿地、村民拆迁、小镇景观建设等方面投入了大量沉淀资金,同时缺乏回笼资金;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融资兼并了一些负债企业,债务成本过大,后续资金跟不上,导致资金链断裂。”据悉,登峰集团债务组成来源主要有银行和企业借款、民间借贷、基金公司融资等。目前法院已经启动债权人登记程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6年3月10日至11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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