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查看: 291|回复: 5

熊市妖股蹊跷事:中毅达5高管职位同时空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2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还记得那家年初曾长期霸占财经股票界头条的超级妖股中毅达(600610,SH)吗?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沉寂后,如今其又卷土重来,大有再度称霸传媒头条的趋势。但与之前凭借的是股价上涨不同,其此番再受关注源于多个重要岗位同时出现空缺的离奇情况。

  据中毅达5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申请辞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高管变动原本是家常便饭,但像中毅达这般一次出现5个高级管理职务空缺的盛况,还是极为罕见的。这难免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替其担忧:公司明天还能“开门”不?


  两位重磅高管辞职

  据中毅达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刘效军、林旭楠的辞职申请,两人请求辞去在公司担任的相应职务。区区两个管理人员走人,似乎影响有限。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两人担任的职务不仅仅多且十分重要。其中,刘效军担任中毅达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林旭楠同样身兼多职,其担任中毅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刘效军上位中毅达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时间并不长。

  2015年11月25日,中毅达发布董事会决议称,经过公司第一大股东大申集团推荐,由刘效军担任公司董事长。与此同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上市公司同意聘任刘效军为公司总经理。在此之前,上市公司副董事长任鸿虎辞去了其兼任的总经理一职。

  简历显示,刘效军拥有在银行、信托以及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工作经验。现任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云南柏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柏丰投资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鉴于刘效军的履历,市场当时普遍认为,刘效军的加入,将有助于中毅达实施在遵义的巨额PPP项目。此前,上市公司在2015年8月曾披露称,公司拟与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共建50亿元合作项目,欲打造“中国第一”生态文明示范先行区。不过,上述事项此后便再无新的进展。

  与刘效军这个“新人”相比,林旭楠算得上是中毅达的老员工了。2014年,中毅达前身S*ST中纺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大申集团由此入主。伴随着东家的变更,上市公司管理层也作出相应变革,2014年11月5日,经大申集团推荐的董事长吴邦兴提名,林旭楠被董事会聘为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以及副总经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看,林旭楠算是大申集团的人。

  此番,两名大申集团的提名高管走人,不知道上市公司接下来还会有何变化。

  业绩下降并购受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消息面上看,中毅达可谓是流年不利。上市公司4月份发布的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716.74万元,同比下降了3.66%;归属净利润亏损654.63万元,同比下降106.55%。201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当期营收只有435.59万元,同比下降89.39%;归属净利润亏损640.47万元,同比下降333.29%。

  此外,中毅达筹划的重大资产并购也似乎有夭折的趋势。

  因筹划重大事项,中毅达自2015年7月8日起便停牌。之后,该事项明确为:上市公司拟以2.28亿元收购立成景观61%股权,从而实现对该公司100%控股。在重组方案中,交易对手万源泰承诺,立成景观2015年的净利润将不低于2000万元。再往后,此事一直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当中。

  然而,今年4月,上市公司披露称,2015年立成景观未经审计净利润为128.81万元。与此同时,立成景观的控股股东万源泰因连带担保责任,导致立成景观全部股权被司法冻结。其中,包括中毅达此前现金收购的立成景观39%股权。事态的发展,也给上市公司此次并购的前景蒙上了阴影。

  事实上,中毅达的一举一动之所以颇受市场关注,更多源自于其曾身披“超级妖股”的外衣。

  回顾历史,中毅达股价曾在2015年股指回调后出现多次暴涨。2015年11月10日~20日,经历长时间停牌的中毅达股票在复牌后9个交易日上涨135.94%;2016年1月12日至2月19日,公司股票再度开启上涨之旅。21个交易日里,公司股价累计上涨了131.34%,期间出现了11个涨停。截至5月24日,中毅达报收13.91元/股,虽然较前期高点回落不少,但仍远远高于年初的股价。
发表于 2016-5-25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5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5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5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5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股海明灯官网 ( 京ICP备18020431号 )

GMT+8, 2024-11-18 08:40 , Processed in 0.732126 second(s), Total 14, Slave 12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