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笙歌】
问询函件并不一定是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违规之处。
杨苏
曾经有一位成功人士分享上市公司研究经验,需要有一个逻辑闭环才能得到对公司的结论或者判断。闭环这个词很高大上,一般情况下,在现实中可能很难做到。可叹的是,现在A股市场有海量的新闻和投资信息,却常常连逻辑这个前置条件也做不到。
有一个与资本市场不相干的例子。最近杨绛先生高龄离世,之前两周有自媒体发布消息称杨绛先生病危。从现在往前看,这个消息真实性非常大。但当时,只是有人在聊天群里提了一句病危,随后自媒体据此发布。10万点击后,有与杨绛先生身边人熟悉的业内人士表示,不存在病危,先生高龄,有时会住院。
住院不等于病危,虽然病危的人会住院。该自媒体随后道歉,说发布程序不严谨。严谨的程序应该是,从消息源头进一步求证各种细节,了解信息真实性,并且寻找更多的相关人士来求证、佐证。去年此时,曾有消息宣称中国证监会将发布某项重大政策,笔者恰好认识消息发布者,所以好奇询问消息来源,结果被告知消息来源证监会领导办公室的秘书。进一步了解,事情发生过程是,一位私募高管电话证监会高层供职的朋友,秘书接了电话然后知会政策信息,然后私募高管告知了消息发布者。不用多说,这个消息流程有失太多的逻辑和常识性错误,并且也是“一言堂”,最终该项政策从未面世。
2015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监管问询的力度,而且逐一披露问询内容。但是,这些问询函件并不是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违规之处,许多地方可能是公司在程序上的不足、文件上的瑕疵,因为本身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就有强制性和自愿披露的区别,弹性空间比较大。
现在的感觉是,大家似乎把监管问询函弄得跟处罚决定书一样,特别是对于很少查阅原始公告的普通投资者而言。近期阿里巴巴被美国证监会调查菜鸟网络等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等事项,笔者在新闻看到多次播报提示调查不意味着有违规。而且,阿里巴巴提出了许多方法达到监管要求,相信是公司对市场心理一个准确的揣摩和预期管理。
公司违法违规不一定被监管部门发现而问询,监管部门关注问询的公司很多一直在正常合规经营业务。比如公司经营理念和决策是否过于激进的结论,不能由某一个财务指标、一个监管提问或者某一件事情推理而得出来。很多时候,我们可以找到其他财务指标或者所对应的实际原因来释疑。
有人说某些公司高管动荡,理由是公告辞职信息。可是辞职也要区分辞职后是否担任其他高管职务,或者到龄退休,以及公司近几年高管流动比例等等。比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如果你要想得出内幕信息人不看好公司的结论,也要区分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还是创投股东获利退出,或者近期公司有无重要股东增持,有无重大资产并购重组等。笔者就看到一位前十大股东大量减持股东后不到一个月,公司就停牌筹划数十亿元以上规模的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