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欣泰电气存在两类违法事实:一是IPO申报资料财务数据造假,构成欺诈发行;二是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根据2014年修订后的创业板上市规定,欣泰电气已触发暂停上市相关条款。
结合过往的诸多案例,欺诈发行是上市公司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之一,一旦被认定为欺诈发行,上市公司及关联人员将面临最为严重的处罚。如云投生态前身绿大地前实际控制人何学葵、万福生科前实际控制人龚永福均因欺诈发行付出了惨重代价,只不过当时因上市规定未经修订,绿大地和万福生科才免遭强制退市。
参照现行的上市规定,任何上市公司一旦被认定为重大违法甚至欺诈发行,不仅要面临监管层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司法责任,这就是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对于欣泰电气而言,证监会对公司及其高管作出的行政处罚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欣泰电气实控人及相关高管很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追责。除此之外,投资者还可以欺诈发行为由起诉欣泰电气要求赔偿。欣泰电气将不得不承担严重的造假后果,成为其他上市公司得以警醒的重大案例。
一直以来,上市公司造假备受诟病,“低廉的造假成本+多元化的造假手段+发行人与中介集体造假”令造假成为市场一大顽疾。基于信息严重不对称,普通投资者很难辨识从而规避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包括监管层在内的各个参与者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应成为常态。
自创业板设立以来,尚无一家创业板公司被暂停上市或退市,大部分因财务问题而面临暂停上市的创业板公司最终都采取变卖资产等非常规方式成功化解暂停上市危机。一旦欣泰电气日后收到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确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暂停上市。
可以肯定的是,欣泰电气绝非唯一一家因重大违法将被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随着监管层重点加强对虚假信息披露、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从严从快处理,任何公司重大违法都将遭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