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和讯网消息 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鼓励房企开展租赁业务加快“去库存”,分析认为,这意味着市场传言中的累进制房产税遭到否决,很难再实行。 事实上,这并不是中央首次表态支持房企出租库存商品房。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曾表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有分析指出,国家不但承认了住房的投资性需求,还鼓励上规模、上档次。 “要知道在房价上涨压力最大的时候,是限制投资性需求的,对于改善性需求都加以了一定的限制。后来,楼市陷入低迷之后,先是承认了改善性需求,给予了首套房待遇。随后,又承认了投资性购房需求。鼓励自然人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则将投资性需求推向了极致。”上述分析人士指出。 备受关注的是,房地产税将来怎么收?此前,市场传言房产税会采用累进制是否还能推进? 此次公布的《意见》明确表示,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对此,均衡博弈研究院讨论会认为,这等于承认了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需求,意味着未来很难出台针对个人的、累进制的房地产税。否则,国家将失信于民。 另外,国家鼓励个人和企业当房东,同时鼓励潜在的购房者先租房子。这次通过调整缴纳增值税的税率和部分满足条件者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较大力度的减少税收。鼓励发展住房租赁企业。一方面在社会上争取资金为开发商接盘,另一方面鼓励开放商转卖为租。总之,降低住房消费门槛,让房子用起来,让资金动起来。(均衡博弈研究院群友心安、素履、王峰、晓、董志海等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