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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陈光标“表演式”慈善掩盖不了欺骗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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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4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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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陈光标刚被公众熟知的那些年里,他被看作“人民慈善家”,但随着他慈善方式越来越张扬,尤其是近几年多家媒体起底陈光标慈善行为后,他的标签变成了“首骗”“作秀者”。

  9月23日,陈光标在其南京公司所在地召开新闻发布会,欲挽回自己日渐倒塌的公众形象,可全场发布会却没有给记者提问的机会,陈光标仅自己讲了40分钟就匆匆离场,展示的证据也不准记者靠近查看。本来发布会是一次“洗白”的机会,实际效果却颇有些“自黑”的味道。

 随后在27日,财新网在最新的报道《再看陈光标:中国“首善”的自我包装、营销以及谎言渐次剥落的荒诞历程》中再次起底:陈光标所说为支持青海玉树教育事业而捐建的52所小学,根本就不存在。事实上,公众都很愿意看到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去,但不容忍的是借慈善美名而牟取利益。这不仅消费公众的信任,更伤害了受捐者的期待。

  陈光标“诈捐”被起底背后,更折射人们对慈善人士的认识偏差。从小我们被灌输的行善观念是“做好事不留名”,所以大部分人更乐于接受低调慈善。高调慈善的陈光标横空出世,冲击了这种既有观念。

  慈善行为需要多方爱心汇聚,更需要加强有关渠道的畅通和监管的健全。几年前,陈光标曾多次用百元大钞堆成钱山送给全国各地的贫困者,但之后并没有有关部门查清款项去向。据悉,今年9月份已经开始实施新的《慈善法》,规定捐赠人如果无故不予兑现此前的承诺,慈善组织或其他受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笔者相信,新《慈善法》的实施,配合上有关部门的努力,或许能有效避免“诈捐”行为蔓延。

  在法治社会下,慈善不接受意图不轨者的违法利用。公众反感陈高调、炒作、作秀,也应应关注高调行为之下,那些打着“慈善”名义的捐款去向。只有真正把每一次慈善行为,堂堂正正地晒在阳光底下,真诚地接受民众和法律的监督,虚假行善的人才能被揭开面具,慈善才能回归正轨。


发表于 2016-10-4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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