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联美控股10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65 号)。 函件显示,公司拟将现有名称“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但未披露变更的原因。据悉,公司主营业务为供暖,相关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5%以上。 对此,交易所要就公司披露在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和主要考虑。同时,若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反映公司尚未实际开展的新业务,请披露拟开展新业务的筹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已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取得必需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照、是否配备相应人员、是否如期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等,并做相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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