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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号文落地,杜绝不良掩饰 事件:2016年4月银监会发布82号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明确未来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中,转出方银行依然要对信贷资产全额计提资本,即会计出表,资本不出表,以防规避资本要求。 节约资本、藏不良受阻,规范发展是答案。82号文封堵了银行通过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方式节约资本金、藏不良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不良资产转让业务。且82号文要求信托作为唯一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方式,在同业合作领域进一步限制通道,防控风险。新规后的首单不良资产转让业务花落江苏银行,由华能贵诚信托公司发起设立“苏誉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集合信托计划”,规模为2.54亿元,涵盖贷款原始金额4.245亿元。截至目前新规公布后,共落地两单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由于会计无法完全出表,不良风险并非完全转让,预计未来规模有限,不良掩饰空间将进一步收紧。 不良ABS发行节奏加快,发行额度仍有较大空间 事件:2016年2月,央行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要求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2个月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正式指导不良ABS实施操作。 不良ABS陆续发行,基础资产多样化探索。不良ABS再度重启后,6大行均已陆续推出不良ABS产品,其中招行已经推出第三期,整体推行节奏明显加快。基础资产池资产除传统对公贷款外,加入个人消费、小微贷款、住房抵押等类型,业务范围实现多样化探索。目前推出的9只不良ABS产品金额总计96.3亿元,对应未偿本息余额为332亿元,距500亿元发行额度及2000亿元对应化解不良余额仍有一定空间,发行节奏有望进一步加快。如果能完成2000亿元额度,则对应化解不良余额将达13%。 债转股重启-市场化是重要答案 事件:2016年10月,由发改委牵头主导,央行、财政部、银监会等多部委联手出台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公布,标志我国债转股17年后正式重启。 市场化债转股强调各方自由协商,股东利益更为有保障。实现“四个市场化”,即市场化选择债转股对象,市场化决定转让价格,市场化筹集转股所需资金,市场化实现股权退出。债转股范围以银行的企业贷款债权为主,对目标债转股企业提出“三鼓励四禁止”的定性标准,禁止对于过剩产能行业及僵尸企业实施债转股。此轮债转股银行仍不可直接持有股权,需通过实施基金转让债权,而且明确债转股要与企业改组改制紧密结合,意味着债转股股东将依法参与企业经营决策,更大程度上保障股东利益。在退出方面允许采用多种市场化退出方式,将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联动,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的参与者类型。 建行牵头落地7个债转股项目,落地规模近千亿元。债转股指导意见公布后,由建行牵头的债转股项目快速落地。从10月至11月落地包括云锡、武钢在内的7家大型企业债转股项目,涉及钢铁、工程、基建等多个行业,主要对象均为重点央企、省属国企及市属国企,首期债转股规模已达到760亿元,落地规模达950亿元。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向重点省市重点行业债转股的支持力度,转股范围将由目前主要为隐含性不良贷款逐步向显性不良贷款扩张。 AMC--放宽地方AMC限制,行业有望迎来百舸争流 事件:2016年10月,银监会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1738号文),放宽了两条地方AMC政策,一是将允许省级政府增设一家地方AMC,二是将允许地方AMC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对外转让的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 解除禁锢提升效率,行业空间有望翻倍。在银监会2012年6号文下,地方AMC处置方式长期受限,只能以债务重组方式进行,不能破产及对外转让。通过此次政策松绑,地方AMC将一改在处置方式上的禁锢,获得与四大AMC平齐的政策待遇,处置方式多样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不良资产市场。我们预计政策进一步松绑后,地方AMC容量有望翻倍,不良资产收购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价格有望得到进一步市场化定价,提高处置效率,增强行业不良资产处置能力及收益,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百舸争流格局有望形成。 2017年主题展望:曙光初现,蓄势待发 预计行业利润增速企稳 2016年全年货币环境稳健,没有降息降准。大多数资产在2016年已经重定价完毕。不良贷款生成速度放缓,拨备计提对利润的削减作用减小,同时银行在成本管理上加大控制力度。今年前三季度行业净利润同比增速2.82%,预计2017年整体行业归母净利润呈稳定态势,全年净利润增速在2.7%-3.0%的水平。五大行利润增速将继续保持1%上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利润增速在5%-6%区间,城商行通过规模扩张利润增速仍维持10%以上高速增长。 PPP—大方向初显端倪,将成银行信贷投放又一蓝海 在资产荒大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为银行优质项目的重要来源。从2015年起,为避免地方债务风险聚积,地方债务置换稳步推进,2015年完成3.8万亿元,截至2016年10月已完成5.5万亿元,对银行贷款形成冲减作用。 PPP风起成银行信贷投放重要方向。今年起,国家大力推行以PPP模式进行社会公共领域项目融资,而PPP项目作为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对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配置资产、分散风险的好渠道。银行参与PPP项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资金投放,二是以项目咨询收取服务费。目前来看,商业银行对于PPP项目的参与较为谨慎,主要考虑到PPP所涉及投资项目多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规模大、时间周期长,以及PPP刚处起步阶段,政策及执行层面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然而随着银行尽职调查不断深入、创新产品及服务方式形成、提升PPP项目风险识别及防范能力,我们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PPP将成为银行优质项目投向的又一蓝海。 债转股—项目持续落地,基金方式将成为主导 债转股要转“好企业”,规模预计1000-2000亿元。自10月份发改委牵头发布债转股指导意见以来,债转股热潮持续升温。在不良贷款ABS和债务置换持续推进,不良生成率放缓的环境下,我们认为债转股规模将较此前预期的3年1万亿的水平有所压缩,预计每年债转股规模1000-2000亿元左右。考虑到规定“三鼓励四禁止”的企业标准,实际能够参与债转股的企业要具备一定的造血能力,因此转债的贷款在短期内仍以正常类和关注类的隐含性不良贷款为主。 未来基金方式成债转股主要形式。自10月债转股相关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建设银行已陆续落实7单债转股项目,且大多数以基金形式募集社会资本来操作,预计今后基金方式将成为债转股的主要模式。以云锡集团项目为例,项目将由建信信托担任实施机构,除建行出资外,向社会广泛募集资金。转股投资标的定位云锡集团旗下二、三级子公司优质资产,其中上市部分资产参照二级市场价格,未上市部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由于此次转让的债权均为正常类贷款,债权部分按照账面价值评估。在退出方式部分,建行设定投资期限为5年,若2020年云锡利润总额不达23亿元,则要求企业回购股份,如果达到业绩预期,则投资者可以正常减持。 投贷联动--项目持续推进,科创领域明年大显身手 投贷联动逐步推进,科创领域成明年重点。2016年4月21日,银监会、科技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布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指导意见》公布起,相关银行制定试点方案,初步明确投贷联动组织安排和机制建设, 8月底,部分银行已正式上报投资功能子公司的申请设立,除试点银行外,多家机构业已开始尝试或低调筹划投贷联动相关业务部分。我们预计明年,投贷联动项目将会进一步落地,科创领域投放或大显身手。 大资金持续流入,印证银行股投资价值 2017年打新仍然会成为重要旋律,资金增持保银行蓝筹资金面充沛。面对市场对打新的偏见,我们于2月、7月、8月坚定推出新股报告共三卷,证明“金融蓝筹+网下打新+多账户”策略年化收益率可达8-22%。而银行股的波动性小、稳定股息收益率、抗跌性强是打新市值的优选担保标的。截至2016年10月,新股发行数量已达176家,预计2017年新股将继续保持高速发行,在网下投资者参与热度较高背景下,打新门槛将逐步提高,打新产品将进一步涌现接纳被挤出资金。增量打新基金将助力银行股保持充沛资金面。 举牌概念将继续发酵,银行股投资价值印证。2016年10月,新华联控股正式举牌北京银行,印证我们大资金举牌逻辑。在资产荒大背景下,银行高ROE、牌照价值、高股息率及低估值成为央企、民营企业举牌高度青睐品种。而城商行、农商行中资产质量优异、利润增速可观、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估值处于合理区间的标的有较高举牌预期。我们预计2017年银行股举牌预期将进一步发酵,大资金加持银行股助力稳健收益。 农村金融,一个庞大却未被关注的大市场 从土地流转到适度规模经营,背后是强烈的农村金融需求 适度规模经营催生农村融资需求 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土地流转和经营规模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在有些东部沿海地区,流转比例已超过1/2。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超过350万户,经营耕地面积超过3.5亿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数量已超过270万家。其中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4.9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3.5%。 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凸显。与传统农业耕种相比,适度规模经营首先表现为耕种面积更大,通常在50亩以上;其次需要更多的现代农业机械设施投入,如温室、大棚、大面积灌溉、播种收割机械;再次劳动力投入方面,则从传统的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少量民间借贷,转为依靠外部融资和自有资金并重,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外部信用将占比更高。因此,适度规模经营伴随着融资需求凸显。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止2015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380.35万人,其中涉农金融机构从业人数85.92万,占22.6%;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营业性网点22.4万个,其中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数约8.14万个(未披露2015年数据,取2014年底估计数),占9.5%。同时,2015年我国乡村人口在总人口占比56.1%,人均可得网点数量及金融服务人员数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6.4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4万亿元,涉农贷款在贷款总额中占比近30%。然而,由于涉农贷款指标统计口径泛化和统计标准模糊,以致于该数据不能准确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农村的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2007)将涉农贷款分为三类: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将“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定义为“农村区域”,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均可归为“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这一定程度会引起涉农贷款虚增。例如,央行在《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中将“县域地区房地产贷款、建筑业贷款”归为该口径内。我们测算,真正投向三农的贷款在总贷款余额占比低于10%,人均贷款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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