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马传茂
进入2017年,陕西、甘肃、广东、河南四地陆续宣布签署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累计总额近千亿元。而这只是国务院去年10月《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债转股风起的一角。
证券时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自《指导意见》下发以来,中国市场化债转股协议额整体已近4000亿元,债转股对象以央企和较有影响力的地方国企为主,多处钢铁、能源领域,主导方则以国有大行、资产管理公司(AMC)为主。
五大行均实现零突破
从2016年3月中央提及“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来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到10月份国务院正式公布《指导意见》,新一轮的债转股渐次推进,多个债转股项目陆续“开花”。
据记者统计,10月以来我国市场化债转股协议签约额已接近4000亿元,涉及煤炭、钢铁、有色、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领域的27家企业。
具体来看,建行通过武钢集团、云南锡业债转股项目获得较大影响力,并确立较为成熟的“子公司设立基金”模式,目前该行先后与17家企业签订债转股框架协议,累计金额达2350亿元;工行也与山东黄金集团等7家企业签订框架协议,金额逾550亿元。目前,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已实现债转股项目零突破。
AMC也要分杯羹
一些资产管理公司也在积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当地AMC,去年末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签订规模40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并落地陕西首笔百亿元债转股项目。
商业银行也在借助发起或参控股AMC来拓展债转股业务。四大行先后公告设立专司债转股的资管子公司的计划,注册资本在100亿~120亿元间,民生、招行、长城资产也将一同组建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债转股业务。
整体而言,由银行主导的子公司设立基金模式较为主流,这既可以将风险隔离,也可以更好地将债转股收益内化至母行。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曲靖市商业银行将在本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入股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于去年末注册成立,由省国资委旗下的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全资持股,极有可能是云南首家地方AMC。
如果该议案内容最终成行,或将成为首个地方银行参股AMC的案例。此前长安银行曾出现在陕西AMC的筹建小组名单中,但最终并未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