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厦门市国土房产与资源管理局 2017年3月28日 厦门限购再升级:本市单身限购1套,新购住房满2年才能交易 澎湃新闻记者 陆鸣 楼市调控加码再添一城,房价上涨四小龙之一的厦门第三次收紧限购。 3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银监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升级楼市限购措施。 通知称,在严格执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厦门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实施。 2016年8月31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自9月5日起重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016年10月5日,厦门再次升级调控,将限购房屋面积范围扩大,对上述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厦门出台限购政策加码,说明当前房地产“四小龙”控制房价的压力还是很大的。相关政策对于住房交易的管制也比较明确,也说明近期厦门市场还是存在各类炒房的现象。 本地单身人口限购一套住房,这个做法在其他城市也有体现,从侧面也说明了对于厦门等市场来说,本地户籍也有部分炒房的现象。通过此类限制,也确保了本地户籍购房只是用于婚房等刚需功能的。对于一些打擦边球的做法,比如说房屋赠与给亲属后,就获得了新的购房资格。所以此次规定有此类赠与现象的,那么想继续购房,就需要等待三年。这样对于一些炒房的人来说房屋赠与的做法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政策第三条规定了新房交易后若要交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有产证,第二是需要满足2年。一般来说,往往炒房者会通过其他一些方式进行,比如说没办产证的时候就采取更名的方式转让住房,或者说购房以后就快速抛售赚取差价。所以此次政策管制非常有必要,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对于住房交易背后的漏洞开始补上了。 从厦门此类政策来看,最严厉的自然是房屋买卖以后需要2年才可以交易,这个规定是比较新的,在各大加码限购限贷政策的城市中,厦门是第一个。而类似的消息此前在北京和上海也有,但没有真正落地。厦门这次规定这个内容,属于非常严厉的,即买可以,但不允许随便抛售和套现。 克而瑞福建机构总经理张子吉称,以往出台调控政策,市场都会陷入一段时间的观望,但去年厦门重启限购以来,除了打乱了部分开发商的推盘节奏外,市场热度并没有减退,购房者的购房热情始终高涨,供不应求、房价上涨的情况依然存在,这是此次厦门出重拳调控楼市的主要原因。 据克而瑞数据显示,春节所在的2月,虽然是传统淡季,但厦门全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达3915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4.2%,其中岛内的思明区成交均价5866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69.1%。湖里区成交均价6636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1.6%。 厦门某房企营销负责人表示,厦门已经限购限贷半年了,但一二手市场仍然火爆,改善型需求仍然很旺盛,政府此次已经将政策用到极致了,实属无奈之举。“与去年10月出台调控政策时相比,目前厦门岛内二手房价格涨了30%,一手房价格涨了15%。”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从去年国庆前后全国各热点城市展开一轮限购限贷政策后,今年3月以来,全国再启一轮全面收紧调控。从目前看,全国已经有接近4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10余次。本轮从政策预期看,本轮房价调控全面再升级,遇涨即调。从出台政策的城市看,主要在15个热点的一线和二线城市及周围。 以下是全文: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银监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 促进我市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厦国土房〔2017〕1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打击投机炒房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严格执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三、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业银行严格贷款审查审批。通过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