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对ICO作出定性:首次代币发行(ICO)本质上是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昨日下午三点《公告》发布后,ICO二级市场哀鸿遍野,24小时跌幅近40%。
被定性为非法融资
ICO为何遭遇“围剿”?
先来看看过去一段时间ICO有多疯狂。
2017年以来,ICO迅速走热。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引发监管注意的,不仅是融资规模之巨,更因其乱象频出。
“真实数据可能更加惊人。”一家主营大数据的金融科技公司高管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新增ICO项目大多与区块链开发毫无关系,甚至一些传销组织也乘虚而入。
上述《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强调,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这意味着,直接给ICO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