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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7月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变(仍为不超过约2.44亿股),发行价格由4.50元/股调整为4.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0.97亿元(含),调整为不超过10.84亿元(含本数)。 据悉,今年3月8日晚间,莱美药业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增发不超过2.44亿股股票,发行价格4.5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募资约10.97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7亿还贷,其余补流)。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恒同德、广投国宏拟全部认购上述股票,并锁定36个月。 根据测算,本次定增募资到位后,莱美药业资产负债率将由49.64%大幅下降至27.2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则倍增,财务状况显著改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提高;偿还借款后,将大大降低融资规模,减轻财务负担,节约每年数千万元的财务费用,进而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同时,资本实力增强后,可以积极提升业务开拓能力,为既定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表示,本次修订系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依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2019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每股派现0.05元),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修订。 莱美药业今日还同时公告,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的规定,公司已收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有关批复,同意公司按照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公司提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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