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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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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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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

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当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市场预期转弱等影响,发展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促进全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1.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按国家规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申请缓缴的养老、失业、工伤费款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各地对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用给予补贴。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责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保险保障作用。引导省内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扩大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鼓励针对货车司机、营运车主、餐饮店主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群体定制专属保险方案,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险保障。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赠送保单等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

5. 降低支付手续费用。鼓励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不低于5折优惠,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实行收费优惠,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支持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落实支付手续费其他减免政策。上述措施中,票据业务执行期限为长期,其余措施执行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供更多信贷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持续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个体工商户特点,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扩大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贷款利率的指导性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效果充分传导至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促进个体工商户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符合重点群体条件或登记注册3年内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按规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底前到期的创业担保贷款,可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强征信管理服务。对个体工商户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经金融机构根据疫情期间相关要求认定后,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凭线上电子订单等交易电子信息,为开展贸易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便利化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国际贸易,积极“走出去”。(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表于 2023-2-8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 天天向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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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 天天向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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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8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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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5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的分享,好好学习,天天上涨!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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