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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5月30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各级医保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协议签订、履行等情况的监督,促进医保经办机构业务规范。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国家医保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地市级以下医保行政部门要落实好常态化监管任务。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医保基金使用日常监管办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要求。强化医保经办支付环节费用审核,落实日常核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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