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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官宣“认房不认贷” 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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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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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广州、深圳、中山、惠州之后,东莞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五个落地“认房不认贷”的城市。8月31日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在施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发表于 2023-8-3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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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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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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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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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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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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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5 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的分享,好好学习,天天上涨!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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