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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统计造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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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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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讯,广电总局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广播电视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压紧压实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用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重大工作分析和决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各单位应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单位领导班子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电总局: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统计造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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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电总局: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统计造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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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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